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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涉嫌妨害公务 行仁律师为其争取缓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量:0

【主办律师】行仁律师

【案由】妨害公务罪(至正在执行公务警察三人轻伤)

【受理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基本案情】

2019年811日,何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刑拘,家属找到行仁律师事务所。行仁律师介入案件,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被害人的谅解,启动速裁程序,判决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接受委托】

何某家属找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团队进行咨询,行仁律师通过与家属的细致沟通基本了解了案件情况,就案件事实与家属进行分析,并耐心为其讲解法律规定,给出初步法律意见。家属与之前咨询过的律师进行比对,当即决定委托行仁律师,并提供相关手续,签署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

【团队讨论】

行仁专业刑事辩护团队接受委托后,根据标椎化办案规定,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召开了团队讨论会议,对案件案件情节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后续成果的取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办案经过】

1. 会见与沟通。行仁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同时给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辅导,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同时取得联系,获取一手信息并去事件现场实地考察。案情比较清晰总体归纳为如下个方面。

(一)何某系出门旅游,与同行旅游在晚间大量饮酒,醉酒后有对附近车辆的砸车行为在之前配合派出所出警过程中,现场食客证言很关键;(三)在去往派出所的车辆上,因醉酒行为对民警进行了撕咬;(四)何某醒酒后对事件的发生毫无记忆,在看了警察随身的执法记录仪后,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且有意达成被害人和解;(五)  何某没有任何前科劣迹。                                                         

2.成功争取被害人谅解。带着这个问题,行仁律师联系了涉案民警,在何某家属的配合下,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与《刑事谅解书》。基于对上述基础工作行仁团队及行仁律师迅速以上述几个观点形成了认罪认罚申请书》递交检察官,并时时与侦查机关保持沟通的流畅,提交了何某应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及速裁程序的相关证据促成法院于3天内迅速开庭,通过与法官与司法局的高效沟通,在法院还未收到司法局同意判处缓刑的书面通知之前,判处了何某的缓刑判决。

【案件结果】

在行仁律师高效的沟通下,以极快的速度判处何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判决次日何某家属驱车去往看守所,接到了释放的何某,至此何某一家得以团聚。

【办案心得】

认罪认罚案件是目前适用性比较强的案件,作为辩护律师在此种案件中应保证一个“快”字能够适用速裁程序的要尽量争取,后续法院的询证时间会非常紧,作为辩护律师一定要将此环节仅仅跟住,在法院与司法局之间构架桥梁,保证信息畅通。

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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